以媒合政府、企業與新創雙方進行創新實證,使產品或服務藉由試作或小規模實證更加優化,形塑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所需功能規格為目標,進行場域實證,由中小企業處提供政府資源鼓勵創意構思,出題單位提供場域、行政協處,歡迎新創來解題。
參與資格:
1、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3、 資本額為100萬以上。
113年共創解題提案重要期程:
♦新創解題業者提案截止日期(113年6月7日)
♦每案補助100萬為上限,申請新創須提出相對應自籌款(自籌款不得為零)
♦提案審查、核定廠商名單
♦核定時起算約6個月- 場域實證
♦期中審查
♦辦理驗收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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