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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的政策方向,自民國107年起開辦新創採購著手規劃『新創採購』機制,盼集結政府機關購買力,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方式,購買新創產品或服務。

本處鼓勵新創企業開拓政府市場,同時也鼓勵政府機關體驗新創成果於執行公務、對民服務的效能,爰設有補助機制,供地方政府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時得享有補助。

以下為109年第1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地方政府提案申請通過核定名單。

機關單位如下:
基隆市產業發展處
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中心
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臺東縣政府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