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鼓勵新創企業開拓政府市場,同時也鼓勵政府機關體驗新創成果於執行公務、對民服務的效能,爰公布新創採購補助計畫,地方政府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時得享有補助。本次受理申請,以明(113)年預算辦理,各申請機關俟獲補助應依整案額度辦理納入本年度預算。
♦補助對象:
直轄市、縣(市)政府
♦補助範圍:
採購本處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架上新創業者所供應產品或服務之決標價
♦相關規範:
「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要點」(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55)
另請參考「成熟型及研發型補助計畫推動作業手冊(民國112年2月修正)。
♦新創產品或服務清單:
[113年第1次補助採購品項]111年第2次新創共契上架品項清單,詳如附件九。
[113年第1次補助採購品項]111年第1次新創共契上架品項清單,詳如附件十。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7月7日止受理「113年度第1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之申請。
♦補助預算:
以113年預算辦理。
♦附件下載:
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要點(民國111年4月修正)(pdf)(pdf)成熟型及研發型補助計畫推動作業手冊(民國112年2月修正)(pdf)(pdf)
附件一、提案計畫書(odt)(odt)
附件二、費用支出明細表(odt)(odt)
附件三、結案驗收證明書(odt)(odt)
附件四、補助款納入預算證明(odt)(odt)
附件五、計畫變更申請表(odt)(odt)
附件六、計畫終止申請表(odt)(odt)
附件七、新創採購情形回饋調查問卷(odt)(odt)
附件八、回復結案審查委員意見表(odt)(odt)
附件九、[113年第1次補助採購品項]111年第2次新創共契上架品項清單(pdf)(pdf)
附件十、[113年第1次補助採購品項]111年第1次新創共契上架品項清單(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