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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格: 無人機應用-3D實景建模(含禁航區飛行)logo圖

主品項規格

本品項提供透過無人機空拍建置精準3D實景模型服務。成果需可於加值品項:地球4D GIS(時空地理資訊系統)雲端平台展示,具備模型與圖資資料展示、儲存與下載等功能。
其服務與產出項目規格包含:
1.無人機航拍與3D實景建模服務:
1-1提供空拍與精準3D實景建模作業服務面積 50公頃(含)以下。
1-2依據空拍成果進行3D實景建模,細緻度須達到國際Open Geospatial Consortium (OGC) CityGML模型規範定義之LOD3(Level of Detail 3)層次,可呈現如細緻牆垣、屋頂結構、陽臺和雨遮等凸出物之細緻建築模型。
1-3服務內容與品質條件:
1-3-1影像地元尺寸(GSD,地面解析度)須達到4 cm(含)以內。
1-3-2水平精度標準差5 cm(含)以內,高程精度標準差10cm(含)以內。
1-4交付成果內容:
1-4-1空拍原始影像照片檔案(格式:JPEG) 。
1-4-23D實景建模模型檔案(格式:OBJ) 。
1-4-3精度驗證報告,內容須包含:
1-4-3-1拍攝圖資面積大小。
1-4-3-2地面解析度(GSD)大小(單位:cm)。
1-4-3-3與地面檢核點之水平與高程誤差範圍需小於規格規範。
2.服務備註:
2-1空拍建模面域如為非連續性,則視為不同服務場域案件,需另訂購加值品項採購套數來符合服務場域數量。
2-2本服務費用不包含至離島作業所產生之交通及運輸費用。
3.本服務執行區域包括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所訂定的「禁航區、限航區、機場、飛行場四周及縣市政府公告禁止區域」,執行內容包括:
3-1位於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所訂定的「禁航區、限航區、機場、飛行場四周及縣市政府公告禁止區域」(如機場四周、地方政府管轄、軍區、核電廠...等)。
3-2依據民航局「有關遙控無人機申請案派遣協調人員至航管單位常見Q&A、注意與宣導事項」規定,於機場四周或無人機飛行高度超過400呎(120米)高時,廠商需增派一名聯絡人員至近場管制塔臺(近場臺)聯繫,以監控民航機的飛行狀況。當民航機接近的時候,近場臺管理人員將通知廠商聯絡人員通知,請無人機停止飛行作業。
3-3禁航區飛行之申請作業與申請費用,由廠商支付。
3-4位於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所訂定的「機場四周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和縣市政府限制區域」且飛行高度需要高於200呎。
3-5詳細空域查詢可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內查詢。
4.例外排除事項:
4-1飛航高度逾地面或水面四百呎。
4-2夜間作業或目視範圍外作業。
4-3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
4-4其他操作限制:距高速公(道)路、鐵路、高架鐵路、地面或高架之大眾捷運系統、建築物及障礙物30公尺以內作業。
4-5服務作業中所涉及操作限制排除事項,下訂單位需協助提出相關委任證明文件,以利後續向民航局提出「活動申請」及「空域協調」。
5.服務執行單位能力資格:
5-1服務執行單位通過民航局遙控無人機「能力審查」。
5-2服務執行單位已申請通過「遙控無人機作業手冊」第五章操作限制排除(含)以下項目:
5-2-1飛航高度逾地面或水面四百呎。
5-2-2夜間作業或目視範圍外作業。
5-2-3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
5-2-4其他操作限制:距高速公(道)路、鐵路、高架鐵路、地面或高架之大眾捷運系統、建築物及障礙物30公尺以內作業。
5-3服務執行單位於服務作業中若涉及操作限制排除事項,應向民航局提出「活動申請」及進行「空域協調」相關事項。
5-4服務作業無人機操作人員取得民航局「高級專業操作證」(不限定機種型態),Ia級別或(含)以上並同時具備G1與G3資格。
5-5服務作業使用無人機設備依民航法規定已至民航局完成「無人機註冊」。
5-6服務作業使用無人機設備依民航法規定已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賠償額度為死亡者至少300萬元,重傷者至少150萬元。
6.可於「第1組第31~32、41~43項次」增購加值品項

加值品項規格

組別:1 項次:31 名稱:加值規格: 無人機應用-地球4D GIS雲端平台服務(內網/私有雲版)

本品項提供地球4D GIS(時空地理資訊系統)雲端平台服務(內網版),含系統主機。
1.地球GIS雲端平台服務系統主機1台:
1-1處理器Intel Xeon 2.4GHz (含)同等規格以上。
1-2顯示卡AMD Radeon Pro WX 9100 16GB (含)同等規格以上。
1-3資料儲存容量2TB 3.5吋 SATA(含)以上。
1-4記憶體 256 GB (含)以上。
1-5系統 Ubuntu Linux 18.04 (含)以上。
2.可單機或於內網執行平台服務,確保資料不外洩。
3.保固2年。

組別:1 項次:41 名稱:加值規格: 無人機應用-增加精準3D實景建模面積

提供增加空拍與3D實景建模作業服務面積1公頃。

組別:1 項次:43 名稱:加值規格: 無人機應用-地球4D GIS雲端平台服務(一般/公有雲版)

1.地球4D GIS(時空地理資訊系統)雲端平台展示服務:
1-1具備三維視覺化互動瀏覽、檢視視角變換(旋轉、縮放、角度調整等)。
1-2具備底圖切換、圖層套疊、距離/面積量測、定位查詢等功能。
1-3可框選所需範圍大小,直接搜尋及查詢框選內之相關2D圖資,並可圈選範圍進行圖層切割,切割內容可調整影像解析度及輸出下載。
1-4具備多時期序列影像展示功能,即同區域、不同時期的影像可依序播放,以了解區域之變化。
1-5服務方式為連上雲端平台瀏覽,亦可利用iframe方式崁入自有網頁,無瀏覽人數限制。
1-6公有雲版本服務,使用授權一年。
2.可於「第1組項次31~32(加值規格)」增購地球4D GIS雲端平台(內網版)可於單位內網獨立使用。

立約商

廠商名稱 廠商網址 產品型錄下載
翔隆航太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dragonflyuas.com.tw/
航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juavs.com/
極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earthbook.xyz/
佐翼科技有限公司 https://www.droxotech.com/
翼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