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機關轉知所屬機關(構)、學校及公營事業單位於113年6月7日前,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於功能選單,點選共同供應契約(適用機關)之需求調查,選擇訂約機關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商品分類為「創新應用」後,針對A31133710標案有需求品項,進行填寫機關預估需求數量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