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的政策方向,自民國107年起開辦新創採購著手規劃「新創採購」機制,盼集結政府機關購買力,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方式,購買新創產品或服務。
本署鼓勵新創企業開拓政府市場,同時也鼓勵政府機關體驗新創成果於執行公務、對民服務的效能,爰設有補助機制,供地方政府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時得享有補助。
以下為113年度第2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地方政府提案申請通過核定名單,共3案:
1.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2.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3.臺東縣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