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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行政院「亞洲‧矽谷2.0-精進新創發展環境行動計畫」,協助新創事業發展並開拓市場商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推動「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凡購買「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架上新創產品或服務累積採購金額最多的前3名(採購獎),或有特殊合作事蹟(特別獎),經委員審查後可獲頒獎項;故10月27日於本處辦理 「111年度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審查會議。審查結果為採購獎共入選3家機關;特別獎-策略合作組共入選7家機關;特別獎-淨零創新組共入選2家機關,獲獎名單分別如下:


一、採購獎
(一) 首獎:苗栗縣政府工務處
(二) 貳獎: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 參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特別獎
策略合作組(以申請遞件時間排列)
(一)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
(二)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三)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
(四)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五) 國立臺灣博物館
(六) 國立故宮博物院
(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特別獎-淨零創新組(以申請遞件時間排列)
(一)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