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品項規格
加值規格:RTK GNSS公分等級定位系統
其規格包含:
1. RTK GNSS機載定位系統,提供無人機公分等級定位系統:
1-1. 天線以及接收模組須至少支援GPS/GLONASS頻段
1-2. 可經由NTRIP(國土測繪中心 E-GNSS)或者RTK修正站台回報修正資訊(RTCM)至RTK GNSS機載定位系統,提升無人機定位精度至5公分以內
1-3. NTRIP修正來源可選擇國土測繪中心之E-GNSS,並向國土測繪中心註冊帳號以及申請即時性衛星動態定位服務(由機關自行申請)。
2. 含機載RTK定位系統設定教學共1小時(含)以上。
3. 定位系統含保固1年。
4. 本加值規格可搭配一般規格使用之無人機:
4-1. 無人機系統—四軸無人機
4-2. 無人機系統—六軸無人機
4-3.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四軸無人機
4-4.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六軸無人機
4-5.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重載六軸無人機
4-6. 農用噴灑無人機(四軸)
4-7. 農用噴灑無人機(六軸)
加值規格:移動式RTK GNSS修正站台
其規格包含:
1. 移動式RTK GNSS修正站台
1-1. 天線以及接收模組須至少雙頻且支援Galileo/GPS/GLONASS(或更多)
1-2. RTK定位精度可達:
1-2.1 垂直精度 ± 10cm以內
1-2.2 水平精度 ± 10cm以內
1-3. 內建網路通訊系統,至少支援4G及Ethernet(RJ45)通訊
1-4. 具備至少以下模式:修正站校正模式、基站模式
1-5. 可透過行動裝置修改修正站模式及調整修正站參數
1-6. 提供行動裝置App,可與基站連線監測RTK狀態至少如下:基站位置收斂時間、基站位置收斂精度、輸入基站初始點。
1-7. 可提供機載RTK GNSS修正訊息,格式為RTCM
1-8. 含天線架設支架,其高度1.5公尺(含)以上
1-9. 內建電池,可於戶外連續使用4小時以上
2. 含移動式RTK GNSS修正站台架設教學共1小時(含)以上。
3. 含三年網路基站修正服務
4. 含1年保固。
5. 本加值規格可搭配一般規格使用之無人機:
5-1. 無人機系統—四軸無人機
5-2. 無人機系統—六軸無人機
5-3.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四軸無人機
5-4.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六軸無人機
5-5.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重載六軸無人機
5-6. 農用噴灑無人機(四軸)
5-7. 農用噴灑無人機(六軸)
加值規格:可見光相機雲台系統
本加值規格包含可見光相機及雲台,其規格包含:
1. 可見光相機模組:
1-1. 感光元件:1000萬有效像素 (含)以上
1-2. 相機型式:可見光相機
1-3. 可使用遙控器/App搖控拍照,解析度至少2000X1000像素(含)以上
1-4. 可使用搖控器/App遙控錄影,解析度至少1920X1080像素(含)以上
1-5. 支援解析度輸出:1080p彩色影像 (含)以上
1-6. 具備即時圖傳至顯示器/App即時影像介面:
1-6.1 空曠無遮蔽情況傳輸距離3km (含)以上
1-6.2 影像品質1080p (含)以上
2. 雲台功能:
2-1. 酬載大於0.1 Kgs
2-2. 具備三軸(X,Y,Z)之機械自動穩定功能
2-3. 偏擺:+90° to -90°
2-4. 俯仰:0° to -90°
2-5. 滾轉: ± 45°
3. 含基本系統介紹/飛行控制/拍攝操作之教育訓練1小時(含)以上。
4. 本加值規格可搭配一般規格使用之無人機:
4-1. 無人機系統—四軸無人機
4-2. 無人機系統—六軸無人機
4-3.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四軸無人機
4-4.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六軸無人機
4-5.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重載六軸無人機
加值規格:可見光FPV相機
本加值規格包含可見光FPV(First Person View)相機,其規格包含:
1. 可見光FPV相機:
1-1. 感光元件:200萬有效像素 (含)以上
1-2. 相機型式:可見光相機
1-3. 支援解析度輸出:1080p彩色影像 (含)以上
1-4. 具備即時圖傳至顯示器/App即時影像介面:
1-4.1 空曠無遮蔽情況傳輸距離3km (含)以上
1-4.2 影像品質1080p (含)以上
1-5. 重量100g(含)以下
2. 本加值規格可搭配一般規格使用之無人機:
2-1. 無人機系統—四軸無人機
2-2. 無人機系統—六軸無人機
2-3.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四軸無人機
2-4.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六軸無人機
2-5.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重載六軸無人機
加值規格:基本型熱影像雲台系統
本加值規格包含雙光熱像儀模組及雲台,其規格包含:
1. 雙光熱像儀模組:
1-1. 支援解析度輸出至少1080p之彩色影像
1-2. 熱影像解析度:160 x 120 像素或以上。更新頻率9Hz或以上
1-3. 具備即時圖像傳輸至顯示器/App即時影像介面:
1-3.1 空曠無遮蔽情況傳輸距離3km (含)以上
1-3.2 影像品質1080p (含)以上
2. 雲台功能:
2-1. 酬載大於0.1 Kgs
2-2. 具備三軸(X,Y,Z)之機械自動穩定功能
2-3. 偏擺:+90° to -90°
2-4. 俯仰:0° to -90°
2-5. 滾轉:± 45°
3. 含基本系統介紹/飛行控制/拍攝操作之教育訓練1小時(含)以上。
4. 本加值規格可搭配一般規格使用之無人機:
4-1. 無人機系統—四軸無人機
4-2. 無人機系統—六軸無人機
4-3.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四軸無人機
4-4.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六軸無人機
4-5. 聯網無人機系統—任務作業重載六軸無人機